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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笔下的晋商
来源:本站 作者:德明 日期:2013/4/2 浏览量:58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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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纪文达公(1724-1805)名昀,字晓岚,清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后官拜翰林院侍读学士,贵州都匀知府,旋因泄露消息给行将受到查抄的姻亲两淮盐运使卢见曾获罪,谪戍乌鲁木齐。三年后还京,其才华得到皇帝赏识,此后官运一路亨通,曾任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要职、一品大员。时清朝迁修《四库全书》,晓岚任总纂。此后学问文章名重朝野,学者咸与之往来,托庇门下。  

  一生著述盛丰,主持编写《热河志》、《河源纪略》、《大清会典》、《清高宗实录》等。死后经门人整理成册有十六卷之巨。在其众多的作品中能流传久远,影响较大的当数笔记小说《阅微草堂笔记》一书,该书自嘉庆五年(1800)首刊之后二百年来印行不断,时至今日依然为一般文化人喜读的书目。  

  《阅微草堂笔记》一书是纪晓岚近七十岁时开始写作,前后耗时近十年完成。大约此时他已从繁忙的公务中抽出身来,用一种自在洒脱的心理来编出逸闻趣事,加之天马行空般的思绪,使之具有巧妙的构思,精心的编排,风趣的语言,有了对读者的吸引力和可读性。全书分《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槐西杂志》、《姑妄听之》、《滦阳续录》等不同时间的作品汇集而成,分二十四卷,共一千二百余条。每条故事一般不足千字,最少的仅五六十字,综合全书共四十多万文字。  

  满族入主中原以后,为了控制广大汉族人民,防止造反夺权,除武力镇压之外,在文化上也极为重视,除了重开科举,笼络一部分文人为其服务外,又大兴文字狱,这一行为早在入关后不久的顺治朝已经开始,以后康熙、雍正、乾隆广而推之,而以乾隆朝为最盛。当年的文人凡有著述,必遭严格审查,有人从中断章取义,无限上颌,便以只言片语获罪,罪证多为牵强附会,处理却毫不手软,重则处死,轻则流徒。更可怕的是诛连,少则亲属,多则如九族,甚至师友,大批人因文字狱遭流放。时有人吟道:“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东”。正是当年政治的真实写照。在这种谈文色变的恐怖气氛下,文人的生存环境越来越艰难,不论是文艺创作、学术研究的行程都十分狭窄。让人无所适从。  

  山东不第秀才蒲松龄以其冠绝之才,写出《聊斋志异》一书,以满腔不平和郁闷,借狐仙鬼怪之喻,画出人间纯真的爱恋、友谊、亲情;同时也毫不客气地揭露官场、民间的种种不端。以短篇小说的形式出现,很快引起轰动,文人争相传阅,也有人仿其形式著书,如《谐铎》、《夜谭随笔》等,这种被史家称为笔记小说的形式风行一时。《阅微草堂笔记》也是在这种风气下进行创作的。不同之处在于,《聊斋志异》的创作是直承唐人传奇,故事有很多叙述描写,篇幅较长,情节完整。《阅微草堂笔记》从形式上纂仿汉魏六朝志怪笔记,很多故事与聊斋近似,但叙事简捷,加之议论、篇幅小、寓意深,成为笔记小说的另一种模式,加之纪晓岚特殊的地位,因之流传极广,仿者亦多。  

  该书记事范围很广,含盖全国多数省区,记述山西省的部分约有二十余条。因作者系直隶省人,与山西仅一山之隔,两省人民往来较多,故多一些了解。再者纪晓岚为官之初曾以正考官的身份来晋主持乡试,又进一步加深了他对山西的认识。  

  乾隆时正是晋商兴盛、发展期,在京师、直隶以至诸多省份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当然也会引起纪晓岚的注目,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便有数条直写晋商的文字,这些记载中有经商故事、人物特写,也夹杂了作者的议论,同时也往往罩上狐鬼迷信的外衣,因果报应的说教,但以当时人记述当时事,透过多种谜团,还是可以看到一些真实可信的事实,对今天开展的晋商文化研究或者会有一些补充作用。  

首先,纪晓岚对晋商的经管,生活状况非常了解,如在《滦阳续录》第五卷中提到:

  “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蓄积有资,始归纳妇。纳妇后仍出营利,率二三年一归省,其常例也。或命途蹇剥,或事故萦牵,一二十载不得归。甚或金尽裘敝,耻还乡里,萍飘蓬转,不通音间者,亦往往有之……”文中谈到青年商人的生活经历,婚姻情况等和近年来所发现的史料记载以及多数人的亲历传言基本一致,是可信的。更为难得是作者注意到晋商的另一面,即在若干成功者的旁边也会有很多不成功,甚至是失败的商人,于是就有了:“金尽裘敝,耻还乡里”,无颜再见江东父老的尴尬。其实这也是一个不小的群体,在张家口就曾有过专门寄放同乡商人棺木的地方,也有各商户帮助资金,送之还乡安葬的慈善义举。可见外出经商的山西人可能面对成功的喜悦,也可能面临失败的悲凉。由上面的一段破题所引出的是一则曲折的故事:   

  “有李甲者,转徒为乡人靳乙养子,因冒其姓。家中不得其踪迹,遂传为死。俄其父母并逝,妇无所依,寄食于母族舅氏家。其舅本住邻县,又挈家逐什一,商舶南北,岁无定居。甲久不得家书,亦以为死。靳乙谋为甲娶妇。会妇舅族卒,家属流寓于天津;念妇少寡,非长计,亦谋嫁于山西人,他时尚可归乡里。惧人嫌其无母家,因诡称己女。众为媒合,遂成其事。合卺之夕,以别己八年,两怀疑而不敢问。宵分私语,乃始了然。”  

  故事颇有悲欢离合的味道。事情当然不会就此了结,首先是男方的大男子主义发作斥对方:“未得实据而遽嫁?”且诟且殴。倒是他的养父靳乙先生有见解,隔窗呼之日:“汝之再娶,有妇亡之实据呼?且流离播迁,待汝八年而后嫁,亦可谅其非得已矣。”甲无以应,遂为夫妻如初。  

  故事所言是否真有依据,不得而知,就其中蹊跷而言似乎有编造的可能,但其中写出晋商“商舶南北,居无定所”的情况,加之当时交通不便,信讯难通,致使误传死讯的情况是完全可能的,应该说编造也是有大量事实的堆砌,才会产生。不管如何,最终算是有个好的结局。在《槐西杂志》一卷中的另一则条文可就凄惨的多了。   

  “从孙树森言:晋人有以资产托其弟而行商于外者,客中纳妇,生一子,越十余年,妇病卒,乃携子归。弟恐其索还资产也,诬其子抱养异姓,不得承父业。纠纷不绝,竞鸣于官。官故愦愦,不牒其商所问真膺,而依古法滴血试,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  

  需要指出的是文中所用的滴血验亲之法,在中国的古籍中多有记载,即至亲之血共滴水中则相凝合。以生者之血滴死者骨上则渗入。以混迹官场多年的纪晓岚对此也持将信将疑的态度,故称“幸血相合”。这场官司到此似乎也该结束了,不然,还有下文:  

  “弟殊不信滴血事,自有一子,刺血验之,果不合。遂执以上诉,谓县令所断不足据。乡人恶其贪媢无人理,合曰:“其妇夙与某私呢,子非其子,血宜不合”。众口分明,具有征验,卒证实奸状。拘妇所欢鞫之,亦俯首引状。弟愧不自容,竟出妇逐子,窜身逃出,资产反尽归其兄。”  

  这场骨肉之亲为财产而弓I发的官司,最终以贪婪者家破人亡、身败名裂、远走异乡。而公道自在人心,得以体现。这里看作者爱憎分明的正义感,也算对商人维权的困难作了描述。”  

  山西商人大多十六七岁便住在商号开始学徒生涯,其间不仅要遵守号规,谨小慎微地学做人,还需处处留心学习商业技能,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待三年学徒结束后正式承担商号的工作,能够挥洒自如、独当一面,等到有了一定的出色表现后,企盼能顶少量的身股,继续努力,前途无限。但商业竞争永远是激烈的,青年伙计初入商海,想尽快做出业绩其实是非常不易的,市场商机瞬间即逝,把握不准便失去了挣钱的机会,一旦临场失误还可能造成商店的亏损。这种情况偶然出现尚可谅,若一直得不到改善,那么这位店员的压力就会非常之大,精神也会引起变异。在《槐西杂志》卷三中有这样的条目:  

  “崔崇屽,汾阳人,以卖丝为业。往来于上谷、云中有年矣。一岁,折阅十余金,其曹偶有怨言。崇屽恚愤,以刃自剖其腹,肠出数寸,气垂绝。主人及其未死,急呼里胥与其妻至,问:“有冤耶?”曰:“君拙于贸易,致亏主人资,我实自愧,故不欲生,于人无予也。其速移我返,毋以命案为人累。”主人感之,赠数十金为棺敛费,奄奄待尽而已。”  

  因为商店服务未能赢利,反有亏损,又遭主人白眼,脆弱的内心终于到了崩溃的边缘。无奈之下以自杀的方式解脱,听起来让人觉得有点毛骨悚然。以剖腹的方式解决生命,很像日本武士的行为,确实可称壮烈。但这也有一种经商无成,愧对父老的悲凉。不过后来的结果是经医生诊治、缝合、后敷药结痂乃至痊愈。也算大幸,活到七十多岁。纪晓岚对此事作了一段精彩的评论,略记于下:  

  “夫贩鬻丧资,常事也。以十余金而自戕,崇囗可谓轻生矣。然其本志,则以本无毫发私,而其迹有似于干没,心不能白,以死自明,其平生之自好可知矣。濒死之顷,对众告明里胥,使官府无可疑;切嘱其妻,使眷属无可讼,用心不尤忠厚欤!当死不死,有天道。事似异而非异也。  

  对这种重义而轻生的行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也可说是对晋商群体的赞颂。  

  就多数晋商而言,在数百年的商业活动中都能以诚为本、以义制利、一诺千金。但中间也不乏见利忘义、獐头鼠目的小人,如《滦阳消夏录》卷四中写道:  

  有山西商居京师信成客寓,衣服仆马皆华丽,云且援例报捐。一日有贫叟来访,仆辈不为通,自候于门,乃得见。神意索谟,一茶后别无寒温。叟徐露求助意。弗然日:“此时捐项且不足,岂复有余力及君。”叟不平,因对众具道西商昔穷困,待叟举火者十余年,复助百金使商贩,渐为富人。今罢官流落,闻其来,喜若更生。亦无奢望,或得曩所助之数,稍偿负累,归骨乡井足矣。语讫絮泣,西商亦似不闻。”  

  院中有江西人杨某问到此叟所言是否属实,西商只好承认。杨某愿以己银百两付叟,但需西商立据,年内归送。在众目睽睽之下西商无奈写据,杨某当场支银,老叟高兴而去。后西商检点行李,发现失去百银,始知杨某为术士,见义勇为而已。文中不仅让背义的西商在客面前出尽丑态,而且经济上也遭到意外,是一则颇有讽刺意味的喜剧小品。但作者的褒贬之意却十分鲜明,对背义小人作了无情的鞭笞着实让人解气。  

  对于商人正正规规的取利,作者是赞成的,中间就算有一些与官家交往,只要不做侵害社会的行为,都应视为正当。在《如是我闻》卷一中有一段提到:  

  日南坊守栅兵王十,姚安公旧仆夫也。言乾隆辛酉,夏夜坐高庙纳凉,暗中见二人坐阁下,疑为盗,静伺所往。时绍兴会馆西商放债者演剧赛神,金鼓声未息。一人曰:“此辈殊快乐,但巧算剥削,恐造业亦深。”一人日:“其间亦有差等。昔闻判司论此事,凡选人或需次多年,旅食匮乏;或赴官远地,斧资艰难,此不得已而举债。其中苦况,不可殚陈。如乘其急迫,抑勒多端,使进退触藩,茹酸书卷,以其罪与劫盗等,阳律不过笞杖,阳律则当堕泥犁。至于冶荡性成,骄奢习惯,预期到官之日,可取诸百姓以偿捕。遂指以称贷,肆意繁华,已经负债如山,尚复挥金似土,致渐行竭蹶,日见追呼。铨授有官,逋逃无路,不得不吞气欲恨,为几上之肉,任若辈宰割。积数既多,取偿难必,故先求重息,以冀得之相当。在彼为势所必然,在此为事由自取。阳官科断,虽有明条,鬼神固不甚其责也。”  

  引文较长,但意思是明确的,即通过两个鬼的对话道出放债人和借债人的各种关系。其中第一个鬼的议论很单纯,把放债行为一律视为剥削,最终必将受到极重的惩罚。这话让我们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回想文化革命时自上而下流行的一种看法,亦非体力劳动所得均属剥削,想不到早在一百多年前的鬼卒口中竟有左派的知音。  

  第二个鬼显然对问题的观察要深入的多,分析也条理分明、入情入理。在此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些乾隆时期社会金融组织情况,当时略具现代银行模式的票号尚未形成,在京城和各大商埠活跃的是一种叫帐局的机构。黄鉴晖先生谈到:“帐局是发生于清雍正、乾隆年间,是银号之后票号之前的一种银钱业,从事工商业借贷并兼做候选官吏放款。”     

  从两个鬼口中提到的主要指后一种功能,亦为候选官员放款。那么候选官员又是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呢?依清朝旧例,通过科举考试录取为进士,或交纳一定数量的银钱但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还要到吏部报到,等候依法选用,这期间称为候选。清朝初年,吏治尚属清明,官员需要量大,候选期不会太长。到乾隆时已有不同,期限也因人而异,主要看朝中是否有人使力,或则以金钱开路行贿吏部官员,选期便短,否则要看运气了。这些未来的官久居京城不仅要有生活费用,一切应酬也在所难免,如若家境并不富裕,借贷便成为来钱的主要渠道。这批人数量不少,且不断增加,大有后浪推前浪的劲头,耗资不小,于是帐局乘虚而入,放贷于之,借息获利。乾隆时候候选官员虽多,等待时间较长,但绝大多数最终还是能得到一官半职。即使盼到了这一天,多数寒儒已是财力耗尽、精神萎顿的境地了,上任之途尚需一笔开支,此时如果得到帐局诚心之助,使之官途顺利当为不世之功,倘若借机重利勒索则有背天理人伦,当然应当受罚。这便是第二个鬼的基本观点,同样,他对那些“冶荡性成,骄奢习惯”的候选官员,早已指望“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预期,在候选期内“指以称贷,肆意繁华”大当铺陈享乐之辈,即令被帐局索债,勒索盘剥,也丝毫不必同情,“事由自取。”而商放贷生利则无可非议。  

  第二个鬼可算一位有识之士,其实只不过是作者借鬼之口谈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而已。在《阅微草堂笔记》一书中,多数故事都冠以听某人讲述或某人亲历、亲见的引子,如上述几则中商人剖腹之事据云有其乡人作传,有人抄录示作者亲观;兄弟官司一事系其从孙纪树森亲言;二鬼对话则为旧友仆夫所述,而且时间地址均有……实际是笔记小说家惯用的手法,而杂以乱神鬼怪,除增强可读性、神秘感外,也尽可能不向政治靠拢,避免文字之祸。  

  总之,纪晓岚作为朝中重臣,一代名士,却有过人之处,着眼于贩夫走卒、商贾末流,并写成文字能作出确当的褒贬,让人了解到从商之不易,正确认识商业价值是非常可贵的。同时也为今天的晋商文化研究提供了辅助性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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