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城市文脉 > 内容
从钱庄会票印版看清末民初萨拉齐繁荣的金融业
来源:本站 作者:高景哲 日期:2013/4/2 浏览量:5368次
字体:     

 

  清末民初的萨拉齐作为绥远西部的一个商业重镇,曾有过繁荣的金融业。这些曾经的繁荣,不仅见于《萨拉齐县志》等地方史志的记载,而且从保存至今的金融业用具上也能窥见其貌。敕勒川博物馆馆藏的一枚清末萨拉齐厅的钱庄会票印版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钱庄即从事货币汇兑的金融机构,类似早期的银行。萨县境内的钱庄大约在清咸丰时即已开设,“惟据邑中父老传言,谓当清时咸丰年间,本邑一度遭逢水灾,钱行波受损失至巨。准此而言,则本邑之有钱庄,最近亦在咸丰以前,当无疑义。”(1)据《萨拉齐县志》记载,截止1916年“城内尚有钱庄二十余家。其字号为集义和、德玉和、复义厚、义源厚、德生永、德义昌、德和昌、公和德、永盛和、永和庆、宝泉泰、永兴玉、德生泰、福泰恒、福和长、福和庆、复合泰、广义和、义兴恒、裕通银号等,资本最多者一二万吊,少者二三千吊不等”(2)。这些钱行不仅从事银两、制钱的兑换,而且还发行帖子。“帖子”又叫“会票”,类似于现在的支票,上面标明帖子发行的排列号码、支取金额、支取时间,钱庄见到帖子验明真假后即将钱币如数发给持帖人。
  敕勒川博物馆收藏的萨拉齐厅钱庄印制帖子的模版,于2008年发现于萨拉齐镇一拆迁户家中,模版原藏于该户人家墙壁中,拆迁房屋时发现。模版呈墨黑色,质地为角质,由四行两列十二小块组合而成,每块之间用竹钉串连;通长18.8厘米、宽9厘米、厚3厘米;上端抹角,总体外观像一块石碑。模版的主体信息反映在版芯(版芯亦呈按外观比例缩小的碑状)中间阳刻的三行竖字,右为:字第号,中间为:凭帖来取钱文,左为:年月日票;版芯上方留有一空格,空格上方的四个圆圈内刻有“萨拉齐厅”四个正楷字;字的两边的大圆圈内刻有“福寿”两个篆字。版芯外围的四个角各有两个对称圆圈,上边内刻“公德”两字,下边内刻“和记”两字。结合前面引文内的钱庄字号推断,此四字读法应自上而下、自右而左,读作“公和德记”。此外,版芯的外围刻有“诚信道德”、“孝义勤勉”等反映当时钱行职业道德的诫语。整个版块刻工异常精美,图文并茂。此模版的出现用实物见证了清末萨拉齐厅的金融业有着完善的汇兑机制,货币的流通相当便捷。再者,从前面引文中这样的钱行有二十多家,资本雄厚者有钱一二万吊,我们不难看出如此数量众多、资本雄厚的钱庄积聚一处,似乎不仅仅在供应着区区萨拉齐一地的金融交易,它已然是一个服务于整个绥远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这至少可以说明以下几点:
  
1. 辖区面积的广大是商业与金融业繁荣的一个因素。
  作为绥西第一大重镇,清末萨拉齐厅的管辖面积非常辽阔,“东西广二百二十里,南北袤一百里。东至多尔济河归化城界一百二十里,西至鄂博口乌拉特旗界一百里,南至黄河岸鄂尔多斯右翼后旗界二十里,北至鄂博茂明安旗界八十里(南北袤一百里恐误,今实堪为三百六十里)”(3)。辖区内盛产的皮毛、粮食、土产等交易多赖此中枢之地,且在清末萨拉齐是内蒙古西部除归化城外最大的商业集散地,因此辖区面积的广大是造就此地商业繁荣的一个重要因素。
  
2. 当时萨拉齐厅许多商人的商业活动应不局限于此一地。
  大量钱行聚集于萨拉齐一地,说明居住于此地的许多商人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规模不小。较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往往覆盖着辽阔的地域范围,如皮毛业便涉及到宁夏、新疆、外蒙等产地的相互往来。将大量钱行设置在萨拉齐,一种可能就是为方便当地商人在家门口与分散于四处的生意点进行汇兑业务。
  3. 山西商人移民的数量应不少。
  山西祁县、太谷是清末中国钱庄等金融机构发达的地方,同时也是萨拉齐县移民的源头之一。钱行的运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成熟的机制、经验,这对于萨拉齐当地的居民而言能胜任者当数不多,故此项业务“多为山西祁县、太谷、榆次、定襄各县资本家投资设立。”(4)
  但是,如此繁荣的金融业在民国4年卢占魁匪部攻陷萨县县城,并蹂躏长达四日之久后,“钱庄、银号悉被洗劫而倒闭,从兹遂成为历史之名词”(5)。当时著名的一些的商号如“货行的德茂永、万兴和、义德恒、德兴店、聚德成、永茂泉、和义隆、泰恒衣铺、南当铺、西当铺、东当铺、北当铺也全遭洗劫。钱行如公和德、集义和、复和庆、德庆隆,虽勉强开业,也和倒闭没有两样”(6)。根据劫难过后的统计,土匪从钱庄和其他地方洗劫来的“黄金、现银、现洋、钞票、货物、衣物、器具、马匹等项,均按价估成现洋......计其大洋三十二万八千九百零五元”(7)。在这之后的萨县金融机构一度出现空白局面,直至1926年绥远平市官钱局派员来大东街兴盛店内成立分局为止。绥远西部一个重要的金融中心,就这样惨毁于由政局动荡、社会失序而引发的匪乱之中。


  注释:
(1)《萨拉齐县志》卷十金融.韩绍祖 、望月稔修,张树培总撰.1943年.
(2) 同上。
(3) 同上.卷一 舆地,402页.
(4)《绥远通志稿》,三册,卷二十七(下)商业. 775页.
(5)《萨拉齐县志》,卷十金融 .687页.
(6)《匪首卢占魁抢掠萨拉齐》,李本温,载《包头文史资料选编》七辑,68页.
(7)《绥远通志稿》,九册,卷七十三民变.425页.


           (本文作者系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会员、内蒙古敕勒川博物馆馆员)

 
  版权所有 © 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 蒙ICP备12001803号-1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元和集团院西2楼 ;邮编:010010 
电话:0471-3245480 传真:0471-4961642 E-mail:clc4901612@163.com
您是第 5685028 位访客

蒙公网安备 15019002150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