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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勒川文化研究会组织学习《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0/5/29 浏览量:8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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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根据内蒙古党建办要求,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秘书长以上领导组织学习了《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文件,会长伏来旺、副会长马冀、刘建禄、邢野、潘照东等参加学习。

文件要求,认真规范社会组织政治行为,严格执行“六必须”“十严禁”,做好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有效防范社会组织政治风险。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与会人员对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读与思考,并交流了学习心得。副会长刘建禄在交流中提出,研究会工作人员应该牢记《行为规范》,踏踏实实做好文化研究工作,对于有违章程与规定的不良言论要勇于制止并及时发声。副会长马冀表示应认真遵守《行为规范》,研究会的论坛活动,要及时报备相关管理部门。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社团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信仰,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严守政治底线,防范政治风险,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根据《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文件要求,研究会通过学习与对照,在全会上下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动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必须始终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必须切实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本领。同时严格遵守“十严禁”。
学习会后,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及时布置线上学习任务。研究会秘书长、党建活动联络人韩瑞锋通过线上学习平台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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