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7日,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向全体会员发布《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党组织与管理层集体学习、工作会商制度》《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两项制度。
为了让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党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引领和把关定向作用,同时也为了让研究会各项业务能更好地开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要求,经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多次讨论并修改,最终于2026年6月初制定了《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党组织与管理层集体学习、工作会商制度》《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6月5日,两项制度经研究会理事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向会员公布。
两项制度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理事、党员代表及业务骨干意见。《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党组织与管理层集体学习、工作会商制度》《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明确了党组织与管理层在理论学习、重大事项决策、干部管理、日常监督等方面的职责边界与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和范围,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研究会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两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研究会党建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两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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